打击犯罪 消除隐患 城阳区将组织开展“清废行动”
2022-04-18 16:48:26 城阳融媒


  •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清废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环委办发〔2022〕15号)要求和辖区实际,近日,城阳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废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压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主体责任,对存在违规堆放暂存、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依法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排查整治的范围为辖区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



    2022年4月至11月

    分三个阶段开展

    ⇩ ⇩ ⇩

    1.

    全面排查

    4月至5月,组织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压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社区)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运用好各类排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历史数据资料,有条件的可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切实提高排查质效,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

    分类整治

    5月至8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其中,能够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需长期推进的,列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3.

    开展“回头看”

    8月至11月,要组织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抽查。


    工作中要求

    ⇩ ⇩ ⇩


    01

    加强组织领导

    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问题点位排查整治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实现问题按期清零。

    02

    及时处理处置

    在组织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尽快查清固体废物来源,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固体废物整治完成情况。要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不得采取简单遮盖等方式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03

    加大宣传力度

    应借助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大对《青岛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源头杜绝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的发生。


    城阳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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