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阳区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城残联字〔2019〕1号)。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三、办理条件
具有城阳区户籍,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与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给予每例限额1200元的救助,限额以下据实救助。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医院手术出院记录、《山东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医疗结算单。
五、申请流程
(一)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核实相关信息后,指导申请人填写《城阳区白内障患者手术救助审批表》(一式两份)报街道残联。
(二)街道残联对社区居委会提报的白内障手术救助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其提报资料与医疗救助等情况符合条件后,报区残联审批。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手术出院后当月即可提出申请,每半年集中报销一次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城阳区残联康复科和各街道残联。
(二)电话咨询
城阳区残联康复科:0532-58711980
城阳街道残联:0532-87863239
流亭街道残联:0532-67735042
夏庄街道残联:0532-58900162
惜福镇街道残联:0532-87881898
棘洪滩街道残联:0532-87805159
上马街道残联:0532-87813372
城区管委会残联:0532-87758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