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残联字〔2019〕44号)。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城阳区残联就业科;
办理地点:城阳区长城路151-2号。
三、办理条件
具有城阳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享受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1.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2.在创业实体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4.正在享受原残疾人个体经营补贴政策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完,以及已享受原残疾人个体经营补贴政策的,均不再享受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补贴标准
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7000元。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残疾人证;
4.《营业执照副本》。
六、基本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注册地区残联现场申请,签订《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资格审查。区残联通过《青岛市持证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就业三化”信息系统,查验申请人的残疾人身份及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审核情况公示5天。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经区残联、区财政审批后拨付补贴资金。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城阳区残联就业科:城阳区长城路151-2号。
(二)电话咨询
城阳区残联就业科:0532-5871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