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海星,国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熟悉民法典等民商事领域法律法规,擅长处理解决民商事领域纠纷,参与、承办诸多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主办或协办民事诉讼、执行、刑事诉讼等百余起案件,为政府机关、企事业等多家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专家观点:
“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所谓“照”指的是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证”则是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证照分离”改革围绕“证”“照”关系,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推进审批改革制度,进一步减少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您想要开设一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食品店,这在过去您需要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再去办理营业执照,方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审批改为了备案,您取得营业执照后只需要在网上进行备案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这对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文件链接:
http://www.chengyang.gov.cn/n1/n6/n2074/n2075/n2076/n2078/n4716/220130153057375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