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净空保护的公告
2020-12-01 09:29:31 城阳融媒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机场净空保护的公告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陆续开展校验飞行、试验飞行,为了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特公告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机场远期规划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向外各20公里的合围区域。

    东侧边界:即墨市蓝村镇小官庄村、王家屋子村、管家屋子村、辛家屋子村、姜家屋子村、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小胡埠村、大胡埠村连线。

    西侧边界:胶州市胶北街道前大王戈庄村、秋连庄村、前屯村、后屯村,三里河街道城子村、李家庄村、匡家岭村连线。

    南侧边界:城阳区红岛街道晓阳村、宿流村、胶州市九龙街道前海庄村、小滩子村、王家滩村连线。

    北侧边界:平度市南村镇大李戈庄村、蔡家辛庄村、上王戈庄村、杨家庙村、西王府庄村、东王府庄村连线。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四)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五)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七)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孔明灯等其他升空物体;

    (八)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影响飞行安全的烟花、焰火;

    (九)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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