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环普查〔2018〕30号)、《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标准》(鲁环函〔2019〕269号)有关要求,近日,区档案馆开展了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内容包括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组织管理、档案完整性、档案系统性、档案规范性和档案安全性5方面。验收组对污染源普查档案进行了现场查验、打分,现场反馈了《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对规范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规范、系统、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确保普查档案顺利移交进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讯员:牟信刚、吕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