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农业的兴起,出现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他们以农业为职业,依靠自身专业技能,从事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加工、物流、农机等农业经营,逐渐成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一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并未纳入职称评价体系当中。去年,根据山东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省人社厅确定在我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评审主要是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评审范围涵盖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及农技推广、农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等领域,共设置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农艺、畜牧、工程三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