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防疫检查,行拘!
2020-02-08 12:26:03

  • 目前正处于众志成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关键阶段,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许多人在疫情面前义无反顾逆行向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为大家的健康战斗。然而,仍有个别居民一意孤行,拒不服从与配合防疫管控工作,给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风险,这些人势必接受法律的严惩。

     2020年2月7日19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庞某某在棘洪滩街道锦绣小区北门,不服从疫情工作人员管理、不按规定格式登记且字迹潦草,并将登记本损坏,进而辱骂值勤人员,性质极其恶劣。庞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当即给予庞某某行政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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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配合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到了最关键时期,广大居民切勿采取非法极端、强行等方式,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于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广大居民利益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讯员: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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