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联合发文!
敦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
如实登记申报。
通告指出,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截至2月7日18时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