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查获一名酒驾营运集装箱大货车驾驶人
2019-12-27 14:35:35 城阳融媒

  • 12月27日,青岛城阳交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开展秋冬严打整治行动,当检查一辆营运集装箱半挂大货车时,民警发现,大胆司机竟然还是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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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凌晨,在城阳区双元路,青岛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开展秋冬严打整治行动。零时左右,一辆车号为鲁GE1780集装箱半挂大货车涉嫌超载被民警拦下,民警示意该车在路边停稳后,上前检查时,民警闻到司机说话时有酒气。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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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司机持有A2驾驶证,在青岛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开车,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将该司机带到中队进一步处理。据了解,司机王某38岁是平度市人暂住城阳某运输公司开集装箱大货车司机。据称,其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次日早晨接到公司通知,让其从城阳装货往平度市送快递。王某明知隔夜酒未消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开车去平度市,途经双元路时,被民警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王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很显然,王某每月近7000元收入,因酒驾打了水漂,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让他懊悔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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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年关将至,酒后驾驶机动车辨别力和控制力下降,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务必牢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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