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报名!城阳区第十批拔尖人才选拔开始了!
2019-09-17 16:19:53 城阳融媒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人才对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青岛市城阳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城办发〔2017〕1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推荐选拔第十批拔尖人才工作。



    一、推荐选拔原则


    本次推荐选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实行阳光推荐、阳光选拔,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限制,以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推荐选拔突出以下原则:


    (一)着眼高端、科学评价。

    推荐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德才兼备,突出领先性、专业性、创新性,向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倾斜。坚持共同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相结合,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评价人才。


    (二)爱国奉献、崇尚实干。

    注重选拔理想信念坚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坚持以用为本,重工作实绩、重实际贡献,立足岗位职责要求,从基层生产科研、临床教学以及经营管理一线推荐选拔一批人岗相适、人职匹配的优秀实用人才。


    (三)突出重点、服务发展。

    推荐选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围绕我区重点产业体系,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推荐选拔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鼓励青年人才发展,在各专业组设置青年名额比例,遴选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统筹兼顾、优化结构。


    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前提下,统筹做好创新创业产业人才与社会公共事业人才、科研人才与应用人才、驻区单位人才与区属单位人才的推荐选拔。同时,兼顾在抢占五大高地、攻克一个难点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人才。根据拔尖人才队伍结构需要,适当调整有关领域和行业的推荐选拔比重。为确保评选出来的拔尖人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本次评选同一单位最终确定的拔尖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二、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城阳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政治坚定、业绩突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5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可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一)在企业研发生产一线,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或者在区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业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人员,且以上成果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前五位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二等奖或青岛市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一等奖的前两位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三等奖,青岛市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二等奖或城阳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下同)青岛市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三等奖,城阳区科技进步奖的首位人员。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并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

    3.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或取得三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前两位人员,且专利已实施并获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获得一项以上国家设计奖,山东省优秀设计一等奖。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二等、市一等优秀设计奖。获得三项以上省(部)级三等、市二等优秀设计奖,且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5.承担国家、省、市、区重大专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中,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含会展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服务、规划管理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较高,对我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带头人或专业人才。


    (三)在高效生态农业研发、推广及生产一线,主持市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担任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或研究、推广方向符合现代种业、高效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新型肥料、生物农药兽药、绿色有机饲料等)、现代农业装备等重点产业方向,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四)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城阳区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五)在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城阳区专业学科学术、技术、行业带头人的。


    (六)在一线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特长、绝招绝技,或者在省、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具体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对我区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八)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品质活力的胶州湾北岸中心区,在推动“双招双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抢占五大高地、攻克一个难点”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做出突出业绩,社会认可度高并带来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九)在社会其他领域中,业务水平拔尖,成绩显著,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在本系统享有较高声誉的。


    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区管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列。按照中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的要求,已入选国家特聘专家人才、“万人计划”专家、管理期内“泰山学者”工程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人选、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拔尖人才不再推荐参与选拔。



    三、推荐选拔类别


    本次拔尖人才分产学研、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社科文化、技能、经营管理等8大类别。



    四、推荐选拔方式


    推荐选拔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区人才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专业评审工作,各类别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需由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同意。


    (二)选拔方式

    本次推荐选拔共设8个组,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写明申报组别。原则上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组别的人数不超过5人。具体情况如下:

    1.产学研组主要受理企业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须依托企业合作申报。由区科技局负责,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2.现代服务业组主要受理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旅游、现代商贸、健康养老(心理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突出实绩的申报人员。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区委政法委、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

    3.现代农业组主要受理在高效生态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服务活动和农业技术推广的申报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4.社科文化组主要受理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群众文化等方面的申报人员。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区行政学院、区文联参与;

    5.医疗卫生组主要受理在卫生行业从事医疗、医药等临床科研一线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的申报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6.教育体育组主要受理从事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以及体育教学与研究的申报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区体育发展中心参与;

    7.技能组主要受理具有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在技术技能传承推广、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有关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申报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8.经营管理组主要受理各类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区工商联参与。


    (三)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核实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成果业绩等情况。


    (四)社会公示

    对拟表彰的拔尖人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五)命名表彰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表彰。


    五、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城阳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居住证;

    2.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3.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4.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

    5.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6.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图文照片或报道,并配以注释说明。

    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供,经牵头单位验证审核后退还本人。没有提供原件的成果不予认定。


    (二)《城阳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主要成果栏不超过300字。


    (三)《城阳区拔尖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一式三份(见附件3),主要撰写从事专业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语言通俗,文字简洁,重点突出,不超过600字。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推荐选拔区拔尖人才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才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标准,明确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扩大动员宣传覆盖面,确保把有真才实学、群众和业内认可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本次推荐选拔采取按类别分头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请直接报各类别负责筛选的牵头单位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0日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组织部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阳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
    相关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5JD9p9ReMywK79B0rdt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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