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城阳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
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政策仍为三个阶梯,并适当增加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现行 0-216(含)立方米调整为0-228(含)立方米,气价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25元;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28-348(含)立方米,气价由每立方米3.48元调整为3.83元;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348立方米以上,气价由每立方米4.35元调整为4.70元。
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适当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取消第三阶梯。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0-1016(含)立方米调整为0-1200(含)立方米,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25 元;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1200 立方米以上,气价调整为每立方米3.83 元。
同时,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一是对持有低保证的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年108元调整为158.40元。二是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调整后为每立方米3.54元,不允许上浮,下浮不限。三是一户多人口政策。每户按4人计算,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普通居民用气阶梯气量按以下用气量计算,即:
第一阶梯用气量不超过76立方米(含),
第二阶梯用气量76-116立方米(含),
第三阶梯用气量为116立方米以上;
独立采暖用户阶梯气量按以下用气量计算,即:
第一阶梯用气量不超过562立方米(含),
第二阶梯用气量为562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