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06-20 08:45:04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1号)精神,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政务服务最好、审批服务速度最快”一流营商环境,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和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等4个方面,确定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38项重点工作任务、122条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各项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要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各专题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对标深圳,找差距,抓落实,切实履职尽责。各保障组要制定工作计划,与专题组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负责)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结果运用。各部门和单位要将“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专题组要强化对各部门督导,定期调度通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负责)
    (三)加强试点示范,发挥引领作用。各专题组、保障组要针对各自改革领域积极靠上对接,争取改革试点,争当改革典型。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积极探索创新,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更多务实管用的“一招鲜”。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负责)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对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要及时跟进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广泛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负责)
     
    附件:城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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