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04-16 09:57:20
  •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直 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区人武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已经区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建 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根据青 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意见》(青办发﹝2015﹞36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 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扎实推进“阳光城阳”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生态宜 居、品质活力的胶州湾北岸中心区提供文化支撑。到 2021 年, 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实用高效、群众 满意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1.全面加强社区及片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实施社区文 化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提升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水平。鼓 励建设片区综合文化中心,优化文化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 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片区综合文化中心要设置图书阅览、教 育培训、数字化文化服务、宣传及展览展示、体育健身等功 能,并须设立村史馆或特色历史文化展示室。2.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围绕“共建共治共 享、融合普惠”理念,根据城市服务单元“共享社区”建设规 划部署,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 设,并达到青岛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 1.实施精准文化惠民工程。每年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不少于600场,各类文化培训、比赛、展览等活动不少于300场,配送图书不少于3万册。深入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2131”工程,创新电影放映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鼓励市民走进影院看电影,进一步满足市民的观影需求。2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深入开展民间艺术节、新市民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以及欢 乐大舞台、广场周周演、高雅艺术演出、广场舞大赛、“五王” 大赛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在此基础上,围绕“阳光城阳”建 设,探索“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创新打造更具广泛影响力 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品牌。同时,加大对社区特色文化活动 和特色文化队伍扶持力度,到 2021 年,培育打造 100 支阳光 品牌特色文化队伍。经评审认定达标的,每支队伍每年给予最 高不超过 3 万元的财政补助。 3. 打造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开展读书节系列活动、“尼山 书院”传统文化活动,面向少年儿童开展阅读指导以及各类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阅读推广活动 200 场次以上,让广 大市民在文化享受与文化参与中陶冶心灵、提升文明素质。4.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 方式,邀请国家级文艺专家对我区基层文化队伍和专业人才 进行系统培训,或走进高等院校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基层文 化队伍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打造具有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精品 力作,争取在省级以上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奖,全面展示我 区“阳光城阳”建设的丰硕成果和人民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 貌。同时,鼓励和扶持文化产品“走出去”,宣传阳光城阳,讲好城阳故事。对获得国际、国内、省市级政府类奖项的文 艺作品和个人,按 1:1 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人民群众广泛认可,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有 机统一,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作品和取得重大艺术成绩的个人,给予5万元的奖励。 5. 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对已列 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扶持奖励,非 遗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 1 万元的扶持资金;代 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 5000 元扶持资金。建立非遗传承人 讲学培训制度,扶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体开展带徒传承 授学活动,组织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传承人开展外出学习培 训活动。建设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实现我区 19 处文物保护单 位、25 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视频监控设施全覆盖,与公安机关联 网,对文物安全进行远程监管。建立基层文物保护员制度,加 强文物保护力量。设立文物修复专项资金,加强对各类文物的 保护、抢救和修复工作。深入挖掘我区优秀历史文化内涵,对 康成书院、汉武巡幸、法显等优秀历史文化项目进行研究,开 展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的宣传、宣讲、进校园等活动。积 极培育打造乡村记忆博物馆,加快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建设。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 各类文化艺术场馆,举办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展览活动,对 年度免费开放超过200天、参观人数超过 5000 人次、且举办 展览活动达到3次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资金扶持。 (三)发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1加强专职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青岛市最 低工资保障标准的要求,给社区专职文化管理员相应的岗位 补助,区、街道按1:2的比例配套资金投入,并逐年提升。不 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专职文化管理员队伍的综合 业务素质和公共服务能力。2.建立公共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数据 库,加强文化志愿者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完善 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和“结 对子、种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并给予志愿者交通、误餐、人身保险等费用补助。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 深化公益性公共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区图书馆、区文 化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理事会制度,提高公 共文化机构科学决策水平。推进公益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建设, 逐步构建以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为总馆,以街道综合性文化服 务中心为分馆、社区文化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服务网络,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2.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和平台。支持各类社会文化场馆 免费或低票价开放,开展文化讲座、展览展示、艺术鉴赏、科 普宣传等活动。规范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区文化馆、区图 书馆、国学公园每周开放不少于 56 小时,街道综合性文化服 务中心每周开放不少于42小时,社区文化中心每周开放不少 于 40 小时。3.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 评价机制,经费按当年度商务服务市场标准纳入文化事业预 算,每年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增强公共文化服务 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完善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对重大 文化项目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提高群众 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4.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探索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 务”,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实现“一站式”服务。完善“文化城阳”微信订阅号,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爱城阳”“智慧城阳”等网络 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快无线网络建设,实现区文化馆、图书馆、 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电子服务全覆盖。三、组织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政策, 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文化支 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预算,用 于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将社区 文化中心管理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街道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强化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 绩效评价。2.加强舆论宣传。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公 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通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展示、典型引导和各类 活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阳光城阳”建设,逐步形成具有 城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3.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 核,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在考核中的比重,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文 化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推 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2019年4月1日印发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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