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近日曝光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法律,安全行车。
2019年11月24日12点30分许,山东省东平县35岁男子马某驾驶厢式货车沿城阳区兴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锦城路路口右转弯时,与右侧顺向直行的福建省莆田市39岁男子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后辗压,致使林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城阳交警经勘察认定,马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观察不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马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林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记者: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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