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法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32人涉十项罪名
2019-12-26 16:35:11 城阳融媒


  • 12月25日上午,张鸿波等32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阳法院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青岛市审结的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

    本案于2018年11月由城阳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先后将张鸿波等32人抓获到案。经审理查明,张鸿波刑满释放后成立青岛聚盛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强揽工程、民间借贷、违法讨债等非法活动,逐步形成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抢劫、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7起, 严重破坏了辖区经济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城阳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张鸿波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该组织骨干成员刘健健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判处骨干成员李永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四万元。均不得假释。其他2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

    记者:林旭

    责任编辑:臧建文 

    编辑:刘震 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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