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酒司机,上午刚处理完酒驾处罚,晚上又因为酒驾被交警抓获。等待他的除了被 吊销驾驶证、 罚款2000元,还要面临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7月19号晚上9点10分左右,城阳交警在荟城路硕阳路路口周边进行夜查,接到一位车主报警称,在硕阳路上发生了一起两车剐蹭的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弃车逃走,有酒驾嫌疑。交警立即展开排查。
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队长 邵国栋:
通过仔细地摸排,仔细的排查,终于在仲村某小区门口发现一个疑似的驾驶员,当时驾驶员指认。确认就是此人驾驶的车辆。
现场声:
你开的车刚才,你开的车,不是不是,
一开始嫌疑人还不承认,看到报警人后才老实交代,承认自己喝酒后开车,发生了剐蹭事故。
现场声:
你驾驶证呢,驾驶证吊销了,今天提出车来,驾驶证10号吊销的,吊销了,嗯,为什么吊销的,酒驾,
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队长 邵国栋:
经过当场测酒(栾某某)的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血液62毫克,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他是上午刚到我们中队,把第一次酒后处理完毕,结果他晚上就邀请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喝完酒以后侥幸心理,再次酒后驾车。
经查,嫌疑人栾某某今年47岁,城阳人,7月10号因酒驾被交警城阳中队查处,7月19号当天到城阳中队接受处理,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被暂扣6个月。当晚再次酒后驾车并与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栾某某因二次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臧建文 穆军
记者:陈奇
编辑:张海宁 李铭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