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青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进入倒计时
2023-02-23 15:09:32 城阳融媒


  • 青岛城乡居民朋友们注意啦!!进入2月底,青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时间余额不多了。受疫情影响,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哪些人可以参保



    1、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年儿童)。

    2、驻青高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称大学生)。

    3、其他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以下称成年居民)。

    4、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未在我市托幼机构参保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婴幼儿,可凭父母一方有效期内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一)本市户籍:非社区户籍可到户口所在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部分城市居委会已开通参保登记业务),社区户籍的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成年居民: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

    2、婴幼儿:提供父母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二)非本市户籍: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需要每年到居住证派发所属街道(部分城市居委会已开通参保登记业务)办理参保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成年居民: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期内居住证。

    2、新生儿和未入学的婴幼儿:2023年1月1日起可直接参保,取消户籍和父母参保限制。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本市户籍父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在出生六个月内补缴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方可按医保规定报销。新生儿出生超过6个月到12月之间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2个月后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当月起计算3个月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在校学生: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少年儿童,由其所在的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代收。





    注意!!

    未能及时在集中缴费期进行缴费,在补齐当年的医保费用后设置 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等待期内产生的医保费用不予报销。




    如何缴费



    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以下渠道缴费:

    1、自助缴费。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

    2、银行缴费。参保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缴纳。

    3、大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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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王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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