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融媒讯|前期,城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一居民楼内有一“牙科诊所”,开展拔牙、洗牙等业务。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看到该场所内摆放着牙椅、牙科器械,一名工作人员郭某正在为患者进行根管治疗。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郭某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玖拾元整(2629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郭某处以没收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陆仟贰佰玖拾元整(2629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叁佰贰拾五元整(237325.00元)的行政处罚。
健健康康小课堂:城阳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的健康权益,看牙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前要确认该机构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核准登记口腔科目,同时对接诊医师要确认其具备口腔医师执业资质。部分“非正规牙科”为节约成本,重复使用一次性口腔治疗器械,消毒灭菌不规范,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市民切不可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
通讯员 赵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