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至24日凌晨3时,城阳交警大队出动警力90余人,警车27辆次,在辖区开展全省第十八次查处酒驾醉驾统一夜查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55起,其中醉驾6起。
交警提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月24日凌晨0时24分,城阳交警在辖区瑞阳路开展统一夜查行动。一辆小轿车沿瑞阳路行驶至距夜查点不远处,突然停车闭灯,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除涉嫌酒驾外,还涉嫌无证驾车。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事司机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醒酒。
据驾驶人任某某交代,当晚,他与三个朋友在即墨区一个门头房一起喝酒,一直喝到深夜23时左右,饮酒后他抱着侥幸的心理自己开车回家,行驶至瑞阳路时遇到交警夜查,他急忙停车躲避交警,结果被交警抓获。任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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