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一店开展非法医疗美容,罚款6万元!
2022-10-13 14:20:46 城阳融媒
  • 城阳融媒讯|今7月份,城阳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水悦城内一美容中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美容中心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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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经现场检查和对当事人询问证实,发现该店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顾客开展“超皮秒祛斑”医疗美容活动。同时进行医疗美容操作的人员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检查情况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现场用于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器械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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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对该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符合裁量基准中的较重情形,给予当事人没收保存的器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陆元整(875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进行医疗美容操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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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美容的单位必须持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以及登记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医师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医学美容资质;进行医疗美容场所的卫生环境、消毒隔离等要达到相关要求。

    城阳卫监想提醒所有爱美人士:“微整形”(如打瘦脸针、割双眼皮、隆鼻术、抽脂、激光除皱、去瘢痕等)属于医疗美容,存在一定的医学风险,一些装修豪华、看似“高大上”的美容机构,实际上是不符合开展医疗美容的资质和条件。请广大爱美人士不要轻信微信、微博等“朋友圈”的宣传,谨防上当,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定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

    当发现有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时,可以拨打电话12345或88089786进行投诉举报。

    通讯员 赵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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