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022-10-11 16:37:29 城阳融媒
  • 城阳融媒讯|近年来,城阳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协议等行政决策事项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强化制度支撑,充实人员力量,提供“有力保障”

    注重建章立制,织密“制度笼子”。完善议题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工作规则》,年均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区政府协议等行政决策约300件,决策事项涉及领域不断拓宽且愈加专业复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出台《城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均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7件,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推进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街道和部门外聘法律顾问聘请率达100%。

    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人员体系”。针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承办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发挥“初审”作用,其中街道承办的议题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初审;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率先推进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议题承办单位提请合法性审查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盖章法律意见书,并强化对法律顾问的管理、监督和评价,区政府法律顾问分别于2022年4月5日和4月26日列席区七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和区七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办理意见,其中审查人员均具有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并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严把决策内容,履行决策程序,筑牢“安全防线”

    找足法律法规规定,审慎起草决策“内容”。做到“职权法定”,对于无明确依据要求上会且承办单位有权决策的事项,无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既履行应有职责,又提高决策效率。严把“内容关”,指导承办单位在找足用好依据上下功夫,杜绝出现引用依据不当等问题, 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既要效率又要质量,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提出“时间表”,指导承办单位早做准备,既为自身履行法定程序争取时间,也为区司法局预留合法性审查时间。建立“快审通道”,针对疫情防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议题,做到即收即审、应审速审。严把“程序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经营等方面指导承办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确保财政“真金白银”用在刀刃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筑牢街道决策“防火墙”,对于提交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等集体决策会议研究的行政决策事项,指导街道承办机构提前提交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等集体决策会议。近年来,区司法局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提出具体意见120余件。

    用好督察手段,实施考核评价,压实“法治责任”

    坚持真督实察,强化法治“督察”。紧扣“问题”,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法治督察内容清单,督察承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一对一向被督察单位和部门反馈督察意见,特别是通报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存在的问题,被督察单位和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法治“考核”。实施“减分”,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以及未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程序等情形,在考核中予以减分。倒逼“完善”,借助考核“指挥棒”,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并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通讯员 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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