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提到,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6月-7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青岛市崂山区等6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和整改及社会认可度调查情况,青岛市崂山区、城阳区,淄博市高青县,东营市利津县、广饶县等5个县基本达到评估标准要求,拟申请国家评估认定。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督导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