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推出“人才创业险” 为人才创业强力护航
2022-09-26 16:08:49 城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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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融媒讯  9月26日,青岛市城阳区出台《城阳区“人才创业险”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首创推出包括“创业企业项目研发失败补偿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和创业人才人身保障保险”3款“人才保险”,为人才和企业创新创业抵抗风险强力护航,解决人才创新创业“后顾之忧”。

    “人才创业险”保障对象为在城阳区注册的A、B、C、D四类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补贴涵盖全部新增和存量四类人才,对保障对象的范围设定除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最高的自然人股东企业之外,将持股10%及以上,且担任全职核心高管职务的人才所在企业也纳入保费补贴范围,充分激励在企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非实际控制人的人才创业创新积极性;同时,人才企业可自政策生效之日起2年内任何时间节点投保,有效保证创业人才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人才创业险”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为中心,政府与企业共同分担保费支出,对于不同类型人才所在企业进行分类支持,企业保费补贴比例从60%到100%不等,保费补贴金额最高从10万到25万不等,补助最高的A类人才所在企业补贴比例100%,补贴金额可达25万元,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积极性。

    多年来,城阳区对人才、对创业的礼遇从不吝啬,持续用“只有升级版,没有终结版”的政策支持,迎接每一位人才在城阳创大业、开新篇。今年城阳区全面开展“暖企赋能”行动,“人才创业险”的推出,为人才企业提供了“最暖”的保障,对创业者来说既是一种政策性风险兜底、更是对人才的极高礼遇,激励人才在城阳放开手脚、大胆创新、安心创业,为奋力打造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增效赋能。


    附:《城阳区人才创业险运行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人才创业险”是针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性保险产品,旨在有效分散和化解人才创业创新风险,健全产品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建设做出贡献。

     二、“人才创业险”保障对象

    《办法》主要针对在城阳区注册并缴纳税收的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其中,高层次人才是指获评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符合青岛市A、B、C、D四类高层次人才范围,并持有经城阳区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绿卡的创业创新人才;人才企业是指高层次人才为创业企业持股比例(直接或间接)最高的自然人股东或持股10%及以上,且担任全职核心高管职务(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技术官等)的企业,每名人才可根据本意见匹配1家人才企业。对尚未纳入上述人才及人才企业范围,但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为我区“双招双引”工作新引入的重点人才和人才企业,可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按规定审核后,纳入支持范围。

    三、“人才创业险”包含产品

    “人才创业险”包括创业企业项目研发失败补偿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和创业人才人身保障保险三类保险产品。

    1.创业企业项目研发失败补偿保险。主要保障人才企业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设备、厂房损毁等物质损失及有可能产生的研发费用补偿;创业企业在研发过程中或研发成果转化过程中潜在的责任风险。企业保险金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2.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主要保障高新技术人才企业安装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关键研发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因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行为,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等原因产生的损失。企业保险金额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3.创业创新人才人身保障保险。主要保障高层次人才因意外事故、疾病造成的死亡、伤残及因此产生的医疗、护理等费用。每名人才年度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四、“人才创业险”保费补贴比例

    对A、B、C、D四类人才所在的企业投保上述三类保险,按照保费实际支出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A类人才所在企业保费补贴100%,单个企业年度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B类和C类人才所在的企业保费补贴80%,单个企业年度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D类人才所在的企业保费补贴60%,单个企业年度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才企业可自政策生效之日起2年内任何时间节点投保,享受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人才创业险”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企业向试点保险机构提出投保申请,同时提供投保设备清单等材料,作为投保和理赔依据,保险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核验,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正式生效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承保机构应指导投保企业填写保费补贴申请材料,并于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拨付保费补贴的申请,未申请的保险保费不予补贴。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保费补贴申请;

    2.投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惠才卡或青岛市人才绿卡复印件;

    4.保单复印件;

    5.投保企业自担保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人才创业险”理赔程序

    被保险人出险后,向保险机构报案,并按照保险机构要求协助提供相关理赔资料。理赔人员接报案后应当快速响应,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和责任认定,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后,由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七、其他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2年;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的,《办法》作相应调整;人才企业投保的同一保险享受其他政策保费财政扶持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通讯员 苟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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