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阳区(市)/部门(单位)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发布,截至目前,我区(市)/部门(单位)通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以下政务服务事项时,若相关证明材料在下表时间范围内,可以免于提交。(具体事项请识别下列二维码查询)
▲城阳区部门单位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
(来源:城阳政务网、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