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融媒讯| 日前,一男子在三个月前一次酒驾被处罚,驾照还在暂扣期内,又涉嫌醉驾被民警依法查获。
7月11日22时20分,青岛交警城阳大队在辖区天青路与夏塔路路口开展夜查行动,民警检查一辆SUV小型越野车驾驶人时,发现该驾驶人除涉嫌酒驾外,还涉嫌其驾照在暂扣期内驾驶车辆,被民警依法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醒酒。
据驾驶人范某某称,他来自河南省濮阳县,在青岛务工。他当晚受邀至朋友家吃饭,两个人喝了半斤白酒和五瓶啤酒。22时许,他饮酒后开车返程途中被民警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王栋 胡永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