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融媒讯:
5月24日,城阳交警大队积极主动帮助一起交通事故的伤者解决抢救医疗费问题,及时为困难市民家庭申领了十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救助基金)。
5月12日6时30分,青岛城阳区黑龙江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民纪某某(女52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城阳区黑龙江中路驶至夏塔路路口处,与于某某驾驶的鲁B牌照小面包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纪某某受伤,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城阳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发现伤者头部严重受伤,意识不清,当即与120急救人员一起将伤者护送至医院进行抢救。经诊断,伤者纪某某头部伤情严重,需要紧急救治。
经了解,伤者纪某某为社区居民,家境比较困难,肇事双方都一时半会筹备不出医疗费用。办案民警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先行垫付交强险责任限额18000元,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民警积极与救助基金工作人员联系,在第一时间为伤者办理了救助基金申请手续,最终为伤者纪某某申领了10万元救助基金,为伤者及时救治提供了保障,并缓解其家庭负担。
通讯员 王 栋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