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关于强化公共场所扫码通行的通告
2022-05-01 13:26:33 城阳融媒
  •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现就做好公共场所扫码通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公共场所均应张贴“青岛一码通(场所码)”,并做到“一人一扫、进门必扫”。对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小孩(应持纸质电子健康码),由工作人员用场所码“代扫登记”功能核验并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

    2、严格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

    3、严禁“亮黄牌”“带星码”的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4、加强“带星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排查。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经核查14天内确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5、对“亮黄牌”“带星码”的人员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工作责任

    1、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对规范安装、使用场所码负有主体责任。

    2、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对公共场所规范安装、使用场所码负有督查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节恶劣的,应依法依规追究其主体责任。

    3、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职责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青岛市城阳区新型冠状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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