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本土疫情零星点状频发,全区疫情防控压力依然较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来区返区人员报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所有市外来区返区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酒店以及其他场所报备。其中,省外来区返区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来区返区,对从有高风险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区返区,确需来区返区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和疫情高流行城市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区返区。如来我区,须按要求分类落实好来区返区人员的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工作责任
1、社区、单位、宾馆、酒店以及其他场所对报备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在收到来区、返区人员信息后,要及时向所在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汇总、统计工作,并将重点信息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理服务和随访组、疫情防治和专家咨询组报告。
2、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社区、单位、宾馆、酒店以及其他场所报备工作负有督查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应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检出阳性人员或密切接触者而没有报备的,应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其主体责任。
3、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青岛市城阳区新型冠状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