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日程安排 五 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需签订诚信协议书。 城阳一中微信公众号: 六 本方案由城阳一中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