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好“明白账”!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
2022-04-12 10:33:08 城阳融媒
  •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收支不透明,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物业纠纷一度成为居民生活的“痛点”、基层治理的“难点”。为规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业主权益,落实公共收益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降低投诉量、提高业主满意度,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制定了《青岛市城阳区物业小区分类监管量化考核办法》和《青岛市城阳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文件,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获取方式、权属分配、监督管理、账户管理和物业小区考核内容、分类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764a12170e90490d91604d4d3669db97.jpg

    小区的公共收益算谁的?这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民法典》第282条中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虽然已有规定,但很多小区仍然存在公共收支不透明等问题。据悉,2021年,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一线广泛了解群众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了全区物业项目公共收益信息公示的专项检查行动,发现部分小区存在未按季度将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示或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等问题。对此,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积极靠前行动,主动作为,研讨制定了《青岛市城阳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c131bdc773284fe0a5cde063d26e905f.png

    《办法》中显示,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公共收益公示的监督管理,建立城阳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设置公共收益公示端口。街道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规范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每季度首月对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及楼道公示栏和城阳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并做好公示照片及资料存档工作。社区居委会(环物委)充分参与过程管理,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及公示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公示、移交小区公共收益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述监管处罚措施外,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依据考核规定予以扣分处理。

    下一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督促各企业算好“明白账”,将公共收益管理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收入与支出账目清楚透明,并且要求每季度公示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促使各物业企业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满意的物业服务,共同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通讯员:陆文杰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下载“爱城阳”
给你更多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