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城阳警方打击电诈常抓不懈
2022-01-04 09:17:31 城阳融媒
  • 年轻人很努力,李某(男,17岁)的家就住在近在咫尺的即墨,却元旦无休、有家不回,躲在城阳的一处出租房里加班加点。2022年1月1日李某被城阳民警依法传唤回公安机关,经查,因涉嫌帮信罪,目前已被城阳警方依法刑拘。8d1c1ecc769240cfbfb69bece14d7702.jpg

    据了解,今年8、9月份李某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网友,一起交流游戏心得的过程中愈发熟络,随后网友提出借用他手机卡的请求,并答应会给他好处费。由于当时李辍学无业,打游戏零花钱都衣来伸手,于是就毫无防备的应承下来。之后就一次两次…用自己的名字帮办了多张电话卡换钱,开始有所警觉的李某也上网查询过,知道可能涉嫌违法,却割舍不下如此轻快的“职业”。

    随后不仅没有悔改,还变本加厉,跑到城阳租了暂住房,动员联系起网友、同学、朋友一起,办卡、卖卡、转钱,李某就这样成了赚差价的中间商、出租房也成了快递中转的窝点。城阳警方96110反诈中心通过涉诈电话逆查发现线索,经研判工作,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经查,短短两三个月时间,李某支付宝的交易流水有几万元之多,出租房每日快递也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殊不知他的助纣为虐将会使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李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警方提醒: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所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通讯员 张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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