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药,要这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021-12-02 09:02:00 城阳融媒
  • 常态化防控措施

     1、药店要对所有进店人员,先查验健康码,持绿码方可进入,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及时对进入人员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37℃)的人员不得进入;对进店人员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对不落实者要进行劝阻。


    2、经营场所日常消毒。严格落实对经营场所每日消杀并做好记录要求。


    3、严格落实药店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每14天一检要求。

    “四类药”登记

    凡购买“四类药品”,要引导购药人必须先扫药店的一店一码根据界面提示(青岛市“青新症状检测系统”),如实填写购药信息并上传,完成信息登记报告。药店经营人员要监督、配合、协助购药人填报信息、查验信息是否确实上传。


    未完成上述流程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发热人员处理流程

    对于黄码、红码、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药店经营人员在确保1米以上安全距离基础上,要求上述人员先扫“一店一码”,如实填写购药人特别是发热温度在内的相关信息,而后上传信息,完成信息登记报告;信息登记上传报告后,药店向有发热症状(≥37℃)的购药人(包括为其他发热人员代购),发放(或拍照)明白纸(让其知晓明白纸上要求和就近发热门诊电话和地址),引导告知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对上述人员不得销售“四类药品”!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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