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确定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211个单位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寿光市等102个单位为全省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城阳区城阳街道、棘洪滩街道、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上马街道育英路社区获评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