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司法局以改革促发展 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2021-09-15 10:36:55 城阳融媒
  • 城阳区司法局坚持“真情服务复议为民”的宗旨,研究制定《青岛市城阳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全面提升“受案、审理、决定”三个环节的办理质效,有力推进了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任务落实,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和办理质量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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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改革任务,健全机构完善复议机制

    健全复议议事组织。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运用调解和解的办法化解行政矛盾;研究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三个委员会工作。建立标准化复议设施。按照《青岛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的要求,建立立案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等办案场所,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约谈机制。对违法情节较重、复议案件量较大的机关部门,采取开展联席协调会,约谈行政机关负责人机制,指出不正确履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依法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今年以来约谈行政机关负责人3次。四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督导职能,按照《青岛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要求,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制度,督导部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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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通复议渠道,分类受理形成工作闭环

    构建“线上线下”申请双通道。在原有申请复议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受理渠道,指定专门电子邮箱申请人通过网络邮箱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将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降低申请门槛存疑受理。对无法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为了体现“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先行受理而后再详细审核是否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最大程度降低了复议申请人的申请“成本”。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答复期限的规定,被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优化审理方式,规范程序加强争议调解

    实现“繁简分流”提速增效。对复议案件简易案件、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施行分类办理。建立各类案审理标准,简易案件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审理,听证率不低于80%。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对符合调解和解范围的案件,优先和解或调解,坚持案前协调、审理中监督、纠错以及瑕疵治愈等措施,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今年经复议调解和解案件终止46件,和解率达34%。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作用。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以“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为目标,根据需要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起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效果。

    截至2021年9月,城阳区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9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4件,办结案件133件(含上一年结转22件),其中,撤销原行政行为8件,确认违法5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约为44%;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28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46件。

    通讯员 段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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