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与行人在斑马线上发生碰撞,致使行人受伤。近日,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启动警医联动“绿色通道”机制,及时救助了一名交通事故受伤女子。
7月8日上午10时许,城阳公安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城阳区春城路与兴阳路路口处,一辆小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致使行人受伤。
城阳公安122指挥中心迅速下达指令,同时启动警医联动“绿色通道”机制,巡逻中队与120急救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对受伤行人展开救治。由于春阳路系主干道,车流量大,沿途民警指挥120急救车安全通过路口,使救护车顺利到达医院,为救治伤员赢得了宝贵时间。
经民警勘察及调查,即墨区46岁女子纪某驾驶一辆鲁B牌照小轿车沿城阳区春城路北向南驶至兴阳路路口左转弯时,将南向北步行过斑马线的63岁女子张某撞倒在地,造成行人张某全身多处骨折严重受伤。
为此,纪某驾驶小轿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纪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刘维印 胡永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