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2021-06-17 19:39:41
  • 为加强对城阳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2021年6月15日,城阳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列入2018年-2020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决策,主要涉及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以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根据“谁实施、谁评估”的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由实施单位组织开展。涉及多个实施单位的,由主办的实施单位负责评估。评估单位具体负责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措施。下一步,城阳区司法局将根据各单位提报的后评估报告指导相关单位按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修改完善工作。

     高珊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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