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城阳区居民用气价格调整
2021-05-29 08:17:16 城阳融媒
  • 根据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区财政局、城阳区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我区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城阳区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在现行基础上分别上调0.10元,各阶梯年用气量不作调整。2021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价格。

    具体情况如下:


    城阳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阶  梯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销售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

    0-228(含)

    3.35

    第二阶梯

    228-348(含)

    3.93

    第三阶梯

    348以上

    4.80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3.31

    备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场所用气、社区服务设施用气。其中学校以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场所和社区服务设施以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城阳区独立采暖居民用户价格表

    阶  梯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销售价格(元/立方米)

    第一阶梯

    0-1200(含)

    3.35

    第二阶梯

    1200以上

    3.93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城阳区对持有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每年158.40元调整为每年172.80元。

    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照每立方米3.31元执行。

    今年4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允许上游天然气企业上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幅度为基准门站价格的5%,上浮时间为全年度。国家要求各地城镇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照联动机制,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疏导居民用气价格。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不超过每立方米0.10元。据测算,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青岛市上游居民用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2.45元,较上一个测算周期同比上涨8.4%,已达到联动办法规定的调价启动条件(达到或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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