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城阳区司法局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2021-05-12 09:45:19 城阳融媒
  •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21511日,城阳区司法局通过城阳政务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关于公布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便于社会公众咨询和反映。

    明确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体现在:1.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2.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3.检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4.检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5.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6.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7.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8.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的执法争议;9.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实施监督的行政执法行为。体现在:1.行政处罚;2.行政强制;3.行政许可;4.行政确认、行政登记;5.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收费;6.行政给付;7.行政裁决;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1.联系电话:87968663(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2.电子邮箱:cyqsfjfls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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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和反映要依法依规。咨询和反映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当客观真实。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和反映,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咨询和反映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按规定处理,处理结果会及时反馈。对借咨询和反映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咨询和反映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司法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讯员: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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