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简 章
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工作人员,派驻到城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数量及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辅助服务工作人员为企业性质,由思达公司派驻至城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由城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工作,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岗位名称:辅助服务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4人
二、资格和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30周岁;
2.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谈吐清晰;
3.身体健康,女身高 160cm以上,男身高172 cm以上;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调度能力。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行业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度的放宽招收条件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人员;
(6)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应聘合格人员由思达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应发工资2900元/人/月,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四、程序及步骤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发布在青岛思达管理顾问网(http://www.qdstar.com.cn)、“Star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在电脑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思达管理顾问网(http://www.qdstar.com.cn)点击“辅助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首次进入报名系统的应聘人员请先注册账号再报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提交本人相关报名材料。
相关报名材料:
①《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辅助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在系统内完整填写);
②近期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照片;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下载流程详见附件1);
⑥所获相关荣誉证书照片;
⑦本人亲笔手写并签名的《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照片。
上述涉及照片的材料,照片格式为jpg或png,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可辨别。
(二)资格审查
思达公司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登录青岛思达管理顾问网(http://www.qdstar.com.cn),进入“辅助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账号在“个人中心-我的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五)成绩核算
本次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青岛思达管理顾问网(http://www.qdstar.com.cn)进入“辅助服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账号在“个人中心-我的成绩”自行查询面试成绩。
(七)政审体检
按实际岗位需求,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被招收人选进行政审、体检。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试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录用审批
1.根据面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拟定招聘人选名单。因个人放弃、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招聘人选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
2.拟招聘人选在青岛思达管理顾问网(http://www.qdstar.com.cn)统一向社会公示,拟招聘人选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其他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规定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仅由思达公司全权代理,均不指定其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代理招聘。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咨询电话:0532—87722333
袁老师:18661962551
本招聘简章由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