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等有关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积极组织开展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一
治理范围
辖区范围内现有及新建、改建、扩建的从事喷漆、烤漆、补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
治理标准
推动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源头控制的同时加强溶剂型涂料应用的过程管控。鼓励企业选用适宜、高效的VOCs处理技术和集约化作业方式,深化末端处理,有效降低投资成本,实现环境保护和降本增利的双赢。
三
相关举措
1. 加强宣传引导
在已建的机动车维修环保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要求与标准,在黑龙江中路、夏塔路等汽修行业密集区走访宣传,督促企业积极配合,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2. 增强协调联动
及时与区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合作,互通掌握的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最新资料,共同开展维修企业整治工作,协调交通部门结合机动车维修行业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落实VOCs治理要求,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3. 严格现场检查
截至目前,城阳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有喷漆业务的机动车维修企业20余家,发现环境问题4处,均已责令整改。对于底单中有喷漆业务的企业均会进行现场检查,并且根据日常检查情况时时更新所掌握的喷漆业务汽修企业底单,实施重点监管。
下一步,城阳分局将加强与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的联系,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共同帮扶企业选择适宜的VOCs治理技术路线,做好企业环保岗位人员的培养培训等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深入治理。
来源:城阳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