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城阳森警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1-04-01 16:25:21 城阳融媒 兰春晓

  • 春季以来,青岛市大风天气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清明假期临近,林区内上坟祭祀、旅游踏青以及农事生产活动进入高峰期,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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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持续加大林区巡查执法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失火、放火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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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法律链接:

          (一)放火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二)失火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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