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青岛这些区域封闭!
2021-03-01 10:47:28 城阳融媒
  •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

    有关规定,

    平度市政府决定

    对平度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行封山禁火

    封山期限为

    2021年2月26日00:00至5月31日24:00。

    现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限:2021年2月26日00:00至5月31日24:00


    二、封山区域:大泽山区域、茶山区域、青山区域。封山区域内的大泽山林场、大泽山景区、茶山景区、两目山景区、老龙湾、桃花涧、豹竹涧、小豁口龙女山庄、冰石涧、云山观等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的非开放区域,实行封山戒严。

     

    三、在封山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二)烧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吸烟、乱丢火种、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烧荒、烧秸秆、烧地边、焚烧垃圾;

    (四)电焊、电气焊、切割机作业,严禁爆破作业以及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在封山区域内修建工程设施。

     

    四、封山期内,除驻林区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区域,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进入林区。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五、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职责。


    六、封山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七、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

     

    八、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此前,

    为切实保障崂山森林生态安全,

    崂山区发布

    《在崂山森林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的通告》

    将在2月1日至5月10日,

    对崂山部分山林实行封山管理。

    来源:大众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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