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有奖举报工作的通告
2021-01-25 11:08:42 城阳融媒
  •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及时堵 塞疫情防控漏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 期间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有奖举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核查单位、奖励标准及举报方式

    (一)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入境人员和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 旅居史的人员违反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规定的,由各街道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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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食品销售者未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专柜销售、专人销售,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未在专柜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的,由区市场 监管局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100元。

    (三) 药店未按要求对购买退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登记、上报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50元。

    (四)农贸市场未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未安排专人负责健康码查验、

    体温检测的,未阻止未佩戴口罩顾客进入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50元。

    (五) 未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100元。

    (六) 大型商场、超市未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未安排专人负责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的,未阻止未佩戴口罩顾客进入的,由区商务局负责核查,核查属实的奖励50元。

    二、奖励兑现方式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及时兑现奖励:

    1.举报事项属于我区疫情防控举报奖励范围的;

    2.举报的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3.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4.举报的情况事先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掌握;

    5.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 一线索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金分配比例;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采用短视频或照片等形式提供举报线索,线索包括被举 报行为发生地、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等。受理举报的相关部 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青岛市城阳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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