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七旬的市民洪某驾驶轮椅车外出时,在城阳区王沙路一路口遭遇车祸。在其生命垂危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垫付了6万余元的抢救基金,保障她第一时间接受了救治。
2020年8月30日7时10分,城阳区58岁男子孙某驾驶无牌四轮电动车沿城阳区百福路南向北驶至喜客来超市丁字路口处,与非机动车道顺行左转弯即墨区73岁女子洪某驾驶轮椅车相撞,造成洪某伤势严重。
办案民警了解到洪某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且受伤较重(72小时内的治疗费用已超过肇事车辆交强险限额)便随即联系医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绿色通道,并告知医院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共计64040.89元,大大解决了伤者后顾之忧。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中心,除了伤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救助基金之外,在伤者昏迷且身边没有亲属的情况下,医院可以作为申请人为其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市民也可以通过青岛公安网“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指南”查看相关基金流程事宜。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