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千万元——城阳区出台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
2020-12-29 15:01:42 城阳融媒

  • 为培育城阳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城阳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培育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的若干政策,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领域


    1.集成电路行业,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流片、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等相关产业;

    2.分立器件,重点支持功率器件、敏感器件、特种器件等相关产业;

    3.传感器,重点支持MEMS传感器等相关产业,包括且不限于压力传感器、惯性传感器、声敏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气敏传感器等相关领域。

    扶持政策

    (一)鼓励项目引进

    1.到位注册资金补贴。

    对新增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企业,经认定,自工商注册起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的,按照到位注册资金的1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经费补贴


    2.工艺设备补贴。

    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项目,工艺设备(不含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环保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办公场所补贴。

    对经评审认定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研发服务型企业,以每个员工不超过15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房租价格标准,3年内给予100%的房租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退租,转租、退租的应退还未使用期间的补贴。对经评审认定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且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的,在本区租用过渡性生产场地的,按照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房租价格标准,3年内给予100%的房租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退租,转租、退租的应退还未使用期间的补贴。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若购置区内高层工业楼宇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装修补贴。

    对经评审认定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对装修建设无尘车间,且装修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按照百级、千级、万级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2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5.研发补贴。

    EDA设计工具补贴。对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贴,对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IP补贴。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开发的产品项目,按照购买IP直接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流片补贴。对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开发的产品项目,按照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包括掩膜版制作费用和首轮流片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其中利用城阳本地集成电路生产线流片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70%,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对采用多项目晶圆(MPW)进行产品研发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MPW直接费用的70%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6.平台补贴。

    对搭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含传感技术)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投入在1000万到4000万的,平台研发人员和服务项目达到一定标准的(平台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平台线上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按照投资额的30%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补贴。年度投资额超过4000万元(含)的,按照投资额3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贴,分年度予以兑现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7.政策配套补贴。

    对获得国家级立项和资金支持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园区),按照国家扶持资金额度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


    8.贡献奖励。

    对经认定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从首次获利年度开始连续5年给予奖励,按照企业对城阳区贡献的地方留成部分减去本政策其它条款奖励额度,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给予50%奖励。


    9.上规模奖励。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分别给予50万、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要素奖励。

    上市奖励:对完成上市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上市奖补资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执行;创投风投奖励:对注册在城阳区的创投风投机构,最高奖励2000万元。具体参照《关于印发城阳区促进创投风投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城政发〔2019〕20号);人才奖励:对符合服务对象要求的人才,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具体参照《关于促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建设的十二条人才支持措施》的通知(城发〔2020〕7号)执行。


    其他事项

    本政策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政策与其他扶持政策有重叠、交叉、不一致的,可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享受。如遇政策调整,本政策作相应调整。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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