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日,全市2019-2020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核算结果出炉,综合本年度的核算结果,全市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54万元,城阳区获补生态补偿资金541.68万元。
据了解,2018年10月,市政府建立以区(市)级之间横向补偿和市区之间纵向补偿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2018年第四季度至2019年第三季度为为第一个生态补偿年,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为为第二个生态补偿年。
从核算结果来看,第二个年度10个区(市)中,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市北区、即墨区、莱西市等7个区(市)获补生态补偿资金;平度市、胶州市、高新区等3个区(市)缴纳生态补偿资金。
2019-2020年断面水质生态补偿资金核算清单
项目 单位 | 核算金额 |
市北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499.985万元 |
李沧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650.015万元 |
崂山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641.78万元 |
西海岸新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633.3万元 |
城阳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541.68万元 |
即墨区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183.36万元 |
胶州市 | 缴纳生态补偿资金75.015万元 |
平度市 | 缴纳生态补偿资金1091.88万元 |
莱西市 | 获补生态补偿资金16.655万元 |
高新区 | 缴纳生态补偿资金33.34万元 |
市财政 | 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966.54万元 |
备 注 |
今年是“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第二个工作年。可以看到,自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各责任主体水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激励引导作用明显。
来源: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