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公安交警严打整治秋冬季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0-11-04 11:20:00 城阳融媒
  • 11月3日,青岛城阳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秋冬季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当前“一盔一带”活动,严打整治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闯红灯、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共查获摩托车和电动车交通违法104起,其中,酒驾3起。

    11月3日4时许,流亭中队在城阳区兴阳路开展秋冬季摩托车和电动车整治行动。一辆鲁B7S523牌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拦停。经查,该驾驶人除无证驾驶还涉嫌酒驾。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暂扣车辆。据了解,王某40岁是山东聊城人,在青打工人员。据称,昨晚在家喝了半斤多白酒,直至次日下午酒未消,就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办事,结果被民警查获。王某涉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辆,被合并处以罚款1250元的处罚。6a534f2528f04b9584445bef539db53d.jpg

    11月3日14时许,巡逻中队在城阳区靖城路与春阳路开展酒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时,一辆鲁B7Q028牌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拦停。经查,该驾驶人还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0.3mg/100ml,被民警依法暂扣车辆。据了解,李某48岁为城阳本地人。据称,其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外出办事,被民警查获。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驾驶证记满12分,并处罚款10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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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后,同一地点。一辆鲁BS5217牌号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查,该驾驶人还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0.5mg/100ml,被民警依法暂扣车辆。据了解,赵某38岁为外地来青打工人员。据称,其从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班途中被民警查获。赵某涉嫌无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车辆,被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8dc089c8b2264aed95130a12fe2ab180.jpg

    城阳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使,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自觉 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文明礼让行人。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饮酒后驾驶,遵守载人载物规定。

    记者:陈奇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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