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将本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共8处电子警察设备,分别是:
华东路与规划33号线路口、
华贯路与规划33号线路口、
宝源路与规划33号线路口、
河东路与规划东4号线路口、
泰祥路与规划东4号线路口、
泰鸿路与规划东4号线路口、
规划33号线与规划东4号线路口、
靖海路与平和路路口
9月25日起交警部门将启用上述设备抓拍相关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周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记者 于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