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流亭街道街道开设“清廉讲堂”,为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作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解读。
讲解员围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有行政处分法规的关系、新规定新要求,适用对象以及重点条款等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机关干部应当学习熟知的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青岛市新出台的《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讲解。
今年以来,流亭街道认真贯彻市、区纪委关于开展“清廉之岛”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设立“清廉讲堂”,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激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积极投身“清廉之岛”建设,为打造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做出更大贡献。
通讯员 张潇潇